服務條款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7 月
歡迎使用 CycleUni 易校網(以下簡稱「本平台」)。本平台為台灣大專院校學生之二手教科書搜尋與媒合服務。使用本平台前,請仔細閱讀以下服務條款(以下簡稱「本條款」)。一經註冊或使用本平台服務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遵守本條款之全部內容。
第一條 服務說明
1.1 CycleUni 易校網為一 C2C(消費者對消費者)二手教科書資訊媒合平台,提供書籍搜尋、刊登、到貨通知、賣家聯絡、交易紀錄等輔助功能。
1.2 本平台並非商品出賣方,亦非網路購物平台經營者。書籍之買賣契約成立於買賣雙方之間,本平台不介入交易條件之決定,亦不為賣家刊登內容的真實性、完整性或合法性負保證責任。
1.3 本平台核心服務包括:
- 以 ISBN 為中心之書目聚合與比價功能;
- 到貨通知與願望清單機制;
- 校內面交之資訊媒合與站內私訊。
1.4 本平台保留隨時調整、暫停或終止部分或全部服務之權利,重大變更將透過平台公告或註冊信箱通知。
第二條 使用者資格
2.1 本平台限大專院校在學學生註冊使用。註冊時須以所屬學校核發之 .edu.tw 電子郵件信箱完成帳號驗證。
2.2 每學期開學後三十日內,使用者須重新驗證 .edu.tw 信箱以確認持續在學身份。逾期未驗證者,部分功能將以受限制。
2.3 每人以一組帳號為限,不得蓄意註冊多組帳號或冒用他人之 .edu.tw 信箱。
2.4 使用者保證註冊資料真實、完整且即時更新。
2.5 畢業後帳號可繼續使用,身份將標記為「校友(Alumni)」。部分校面內特功能可能不再開放。
第三條 使用者義務
3.1 使用者對帳號及密碼負妥善保管責任。不得將帳號逾權借出、轉讓或與他人共用。
3.2 刊登書籍時應如實準確揭露該書之關鍵資訊,包括:書名、ISBN、版本、書況等級與時際照片。不得故意隱瞞重大缺陷。
3.3 使用者不得透過本平台從事違反法規或背良善之要為。
第四條 交易規則
4.1 同校面交交易
同校交易以當面現金交易上為準。雙方於校園內安全公共場所自行約定時間、法律。平台不收取費用,也不介入付款流程。買家現場驗書,確認接受後交易終結。
4.2 跨校交易
4.2.1 選請跨校交易時,貨後款項由雙方自行約定。平台不經手任何款項。
4.2.2 取貨次日起,買方有 72 小時檢視期,期間內可提出異議。
4.3 零元贈書
將書價設為新台幣 0 元即為贈書,刊登不產生服務費,正常出現於搜尋結果。
4.4 訂單取消
- 同校交易:買方可在賣方確認前取消;賣方可在面交前取消。
- 跨校交易:買方可在賣方確認前取消;賣方可在發貨前取消。
第五條 書況分級標準
賣家上架時必須從下列四級書況中選擇並附實物照片:
| 級部 | 定義 |
|---|---|
| 金新 | 從未更新過,封面、內頁、書脊保持完好 |
| 無筆記 | 有閱讀痕跡但全書無記閱讀、螢光筆簽記或摺痕 |
| 有劃記 | 書內有筆跡、螢光筆線跡、摺線等,所有扣碼完整 |
| 有破損 | 缺頁、污點、脫落,須以照片清晰展現 |
第六條 退換與爭議處理
6.1 同校交易
同校面交買家當場驗書,雙方確認後即完結。事後爭議由雙方自行協商。
6.2 跨校交易 72 小時檢視期
6.2.1 跨校交易買方自啟簽收次日起有 72 小時檢視期。
6.2.2 買方若異議:
- 提供相關照片與說明→平台申訴系統提交。
- 平台通知賣家於 48 小時內回覆。
- 平台裁定結果包:全額退款、部分退款或裁定不成立。
6.2.3 此為 C2C 個人間交易,不可《消費者保護法》7 日住捨。設 72 小時為平台自行給予之契約保障。
6.3 檢舉機制
使用者可通過平台檢舉功能回報不當內。平台將接標準作業程序處理。
第七條 禁止事項
- 刊登仿演複品、盜版或侵權書籍
- 刊登非書籍類商品
- 批量建立假帳號或濫用系統
- 發送垃圾訊息或適法的提案
- 嘗試攻擊平台安全
- 騷擾、恐嚇或其他有利度行為
- 其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
第八條 平台責任與免責聲明
8.1 本平台為 C2C 資訊服務提供者。對買賣雙方的履行、合約條件不下保證請求。
8.2 時因系統維護中斷或無法使用,平台依正常情況不負賠償責任。
8.3 交易延遲如非本平台可直接控制之因素,不歸屬於平台責任範圍。
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
9.1 平台界面設計、程式碼及基於內容之例外歸 CycleUni 開發團隊擁有。
9.2 使用者透過平台發布之內容,視為授權平台可用於服務性表示之非獨家許可。
第十條 違約處理
違反條約之使用者,依情節輕重可能遇到:
- 書面警告
- 清除特定刊登
- 暫停或永久終止帳號
- 解除已成立之訂單
第十一條 條款異動
本平台可能因法令修改或營運需求修備本條款。重大更改將透過註冊信箱或平台公告通知。修訂條款公布後若繼續使用視為同意。
第十二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12.1 本條款依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。
12.2 若因本條款涉訟,雙方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如對本條款有疑問,請參閱常見問題或聯繫:cycleuni@zhiu.dev